2026-06-25 12:47 天天模拟器
快科技于5月6日报道,北京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近期就一起因“斗气车”引发的伤人案作出判决。两名司机因加塞和别车行为导致路怒冲突,致使一旁劝架的亲属摔倒受伤,并评定为十级伤残。法院最终判定,主动挑衅的一方承担主要责任。
事发当天,郭某驾驶商务车从直行车道突然加速,强行插入王某正常行驶的右转车道。随后,双方开始互相超车斗气,郭某甚至直接将王某的车辆别停在路边,并下车进行理论。
王某的母亲见状立即下车劝解,本来已将郭某劝回到其车辆旁,冲突即将平息。然而,王某仍然怒气难消,主动下车追上前继续争执,双方迅速从口角升级为肢体冲突。
在混乱中,郭某为了挣脱阻拦用劲甩手,导致王某的母亲失去平衡摔倒。经诊断,她出现了腰椎骨折,并被鉴定为十级伤残。
事后,王某的母亲将郭某告上法庭,索赔各项损失共计23万余元。
公安机关经过调查核实,对参与互殴的王某和郭某均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。一审法院根据事发起因和过错程度判定,郭某违规加塞和别车引发冲突,存在主要过错,需承担60%的赔偿责任,共计赔偿13万余元;而王某在冲突可以平息时仍主动激化矛盾,需承担40%的责任。
郭某不服判决提起上诉,北京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,郭某的违规加塞和别车是事件的导火索,王某在冲突能平息时仍主动争执,过错明确,并且郭某的甩手行为直接导致老人受伤,因此驳回上诉,维持原判。
来源:游民星空
